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,优化旅游消费环境,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,我市决定自即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,优化旅游消费环境,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,我市决定自即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整治重点
(一)导游乱象问题
1.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、冒用、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;
2.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,私自承揽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;
3.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、民族尊严的言行,或对游客态度恶劣、言语侮辱等行为;
4.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,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,误导游客报名参团;
5.旅行社及门市部从事招徕、咨询以外的活动。
(二)强制消费问题
1.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游客并通过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;
2.擅自变更行程、缩短游览时间,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(如购物、付费项目);
3.合同条款含糊不清,存在强制消费暗示,或与商家串通欺骗、胁迫游客消费。
(三)旅行社违规经营问题
1.未取得经营许可非法组织旅游活动;
2.虚假宣传、低价揽客、零团费操作等欺诈行为;
3.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服务,或未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。
二、投诉举报方式
举报电话:应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:0712-3226194
政务服务便民热线:12345
三、温馨提示
1.请选择正规旅行社,签订规范旅游合同,警惕低价陷阱;
2.如遇强制消费、导游辱骂等行为,请保留证据并及时举报;
3.遵守法律法规,文明旅游,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。
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,共同营造安全、诚信、文明的旅游环境!
应城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5年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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